2022年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的政策。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的实施。
(三)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梅州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制定、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参加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动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查处,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的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区域文化和旅游的宣传推广。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推动完善文化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和客家围龙屋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广播电视领域重大改革,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六)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电视剧行业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七)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间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做好文化广电旅游行政许可事项的下放、委托工作,加强对涉及文化广电旅游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以及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市场管理和监督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文化遗产科、艺术科、交流合作与推广科、广播电视科、人事科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核定行政编制2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财政拨款核拨实有人数36人,其中:财拨在职实有人数36人;财拨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4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梅州市演出管理站、梅州市新闻图片社。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数据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点击查看预算详情:
https://www.meizhou.gov.cn/mzswglj/attachment/0/118/118607/228265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