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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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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2657.5亿元,为预算的147.6%。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亿元,下降59.5%;调出资金等3亿元。
#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严格执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新西藏迈上现代化新征程,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收入总量2970亿元,增长11.5%,为预算的141.3%。其中,地方收入213亿元,下降3.6%,为预算的104.7%,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落实减税降费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之上年度一次性缴库因素较多;中央补助2146.7亿元,比上年增长8.7%;一般债务收入104.2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等506.1亿元。支出总量2425.6亿元,增长0.9%,为预算的11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0.4亿元,下降6.8%;债务还本支出41.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23.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44.4亿元。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2657.5亿元,为预算的147.6%。其中,地方收入28.5亿元,下降12.6%,为预算的11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罚没、森林植被恢复费等一次性缴库因素较多;中央补助2146.7亿元,比上年增长8.7%;一般债务收入10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等378.1亿元。支出总量2451.5亿元,为预算的13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4亿元,增长19%;补助地市155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3亿元、转贷支出8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30.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06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收入总量122.5亿元,为预算的164.6%。其中,地方收入46.1亿元,下降47.8%,为预算的87.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地市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中央补助8.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58.1亿元,上年结转9.6亿元。支出总量84亿元,为预算的112.9%。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亿元,下降59.5%;调出资金等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8.5亿元。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71.5亿元,为预算的467.3%。其中,地方收入3.4亿元,下降43.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高频快开型彩票停止发售,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收入大幅减少;中央补助8.7亿元,专项债券收入58.1亿元,上年结转1.3亿元。支出总量69.7亿元,为预算的455.6%。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亿元,下降12.2%;补助地市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7.1亿元,调出资金1.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8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收入总量10.8亿元,为预算的119.9%。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8.5亿元,增长70.1%;上年结转2.3亿元。支出总量9.1亿元,为预算的101%。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支出6.5亿元,增长16.3%;调出资金2.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7亿元。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6.2亿元,为预算的95.7%。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4亿元,增长35%;上年结转2.2亿元。支出总量5.2  亿元,为预算的80.2%。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支出3.9亿元,下降6.2%,调出资金1.3亿元。结转下年1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区收入总量255.4亿元,为预算的116%。其中,保险费收入196.9亿元,财政补贴、利息等其他收入58.5亿元。支出总量187亿元,为预算的98%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6.7亿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是相比往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规模较大,主要原因是为真实反映当年预算支出,增强预算编制统筹能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规定,从2021年起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以当年实际发生的拨款数反映支出,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二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待财政部批复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依法向人大报告相关事项。

##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4.2亿元(新增债券51亿元,再融资债券53.2亿元)、专项债券58.1亿元(新增债券48.1亿元,再融资债券10亿元),支持交通、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54.3亿元(一般债务397.3亿元,专项债务157亿 元 ),余 额495.7亿元(一般债务340.7亿元,专项债务155亿 元 ),风险总体可控。

## (三)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和审议意见,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1. 支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大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投入力度。健全政法转移支付分配机制,统筹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办案、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人才培养等,提升政法机关履职能力。完善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普法经费标准。稳步推进法检两院财物统管。寺庙财税监管覆盖率达到30%,重点寺庙实现全覆盖。做好建党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庆祝活动经费保障。
2. 支持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累计安排基建投资193.7亿元,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十四五”重大项目前期经费41.5亿元。安排资金246.1亿元,支持公路建设。拉那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拉日高速公路进展顺利。全力保障公路养护经费。支持推进“3+1”机场建设。安排资金6.4亿元,支持供氧建设和供暖运营。
3. 支持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整合资金153.8亿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巩固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岗位46.62万个,年人均劳动报酬3500元。助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高标准农田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稳步提高村干部待遇。
4. 支持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支持以青稞、牦牛为代表的特色农牧业发展。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促进全区旅游产业恢复良好。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球第三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组建自治区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3亿元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实施航空惠民票价和低氟健康茶补贴政策,支持“金秋嗨购·惠暖藏冬”促消费活动。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向偏远乡村延伸。
5. 支持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坚持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累计安排各类就业补助资金24.2亿元,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15年公费教育。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评估验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标准提高到年生均1000元。西藏技师学院建成开班,西藏藏医药大学建设稳步推进。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强化卫生健康投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大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力度,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00元。支持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年人均615元。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05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5629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10920元、5060元。做好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保障。支持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安排资金9.4亿元,支持县(区)艺术团公益演出、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支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高原体育事业发展。
6. 支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健全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守好生态安全底线。安排资金88.3亿元,开展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退化湿地治理等重点工程,推进海拔4300米以下“四旁”植树行动,日喀则市成功入围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支持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安排资金27.9亿元,支持极高海拔生态搬迁。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7.3亿元,重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支持拉萨市水生态系统治理修复。安排资金10.2亿元,支持大气减污降碳、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综合防治等,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
7. 支持固边强边深入推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边境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对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明显高于腹心地区。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3.4亿元,优先保障边境地区发展和边民生产生活需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巩固边境小康村建设成果,加快推动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向边境一线转移。完善护边员补助机制,稳步提高边民补助标准。支持完善边境地区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8. 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创新开展“2+1”财政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绩效预算、零基预算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度融合的“2+1”财政综合改革,用绩效的手段和零基预算的理念,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扩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范围,全流程整合绩效、零基预算等,着力构建“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改革得到自治区党委和财政部的肯定和表扬。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地方税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开征契税。持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累计减税降费41亿元。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教育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三保”预算自治区审核范围扩大至31个县。稳妥推进出租及闲置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债务限额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健全政府债务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足额保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需求。坚决刹住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争取中央财政试点资格,组织做好全区县级隐性债务清零工作,积极采取债务展期等方式缓解化债压力。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深入挖掘节支潜力。自治区本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3%以上,公用经费压减15.5%,“三公”经费压减10%。收回存量资金68.1亿元,节省资金全部用于重点民生领域。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依法做好预算调整。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情况。及时公开预决算。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

   过去一年,财政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我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科学指引,离不开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也离不开中央和国家部委、对口支援省市、中央企业的大力支持,凝结着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心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重点和刚性项目支出需求增速较快,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地区和部门项目前期准备不科学、不充分,预算执行缓慢与预算追加频繁并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重规模轻绩效问题较为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编制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编制2022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等要求,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形成2022年预算草案。

##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收入看,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恢复仍不稳定不平衡,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仍然突出。作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首要任务,国家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近年各级财政大力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产生大量一次性收入,挖潜增收空间越来越小。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从支出看,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弥补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新增支出需求大,对财政保障提出更高要求。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综合判断,2022年预算收支安排依然是紧平衡。

## (二)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七次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孔繁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优化发展格局为切入点,以要素和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制度机制为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推动财力下沉,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促进经济稳中向好、稳步提质,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安排积极稳妥,确保财政可持续。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水多鱼多”良性循环。二是紧盯形势,突出重点。立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更大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三是下沉财力,防范风险。自治区本级带头,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把宝贵的财政资源腾出来,加大对市县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深化改革,突出绩效。深入推进“2+1”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绩效约束,对绩效评估不合格、年度执行效果差的项目,大力压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 (三)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 按照自治区总体决策部署,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 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

深化平安西藏建设。坚定不移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支持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建设。强化基层政法能力建设,支持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加快提高技防能力。提升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增强驻村和寺管会干部、村居干部、“双联户”等基层管理力量。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开展民族团结、爱国主义、反分裂斗争、新旧西藏对比和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教育。深入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规划,推进模范区创建“九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艺创作与扶持,引导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强化学校思政教育。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培训。推动报刊、电视、电台和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建设。支持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完善寺庙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寺庙财税监管全覆盖。推进公共服务进寺庙,全面落实在编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免费健康体检等利寺惠僧政策,不断改善僧尼生活条件,解决老弱病残僧尼生活困难。着力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支持办好西藏佛学院。

2. 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以铁路、高等级公路和民航机场为骨干,普通国省道为主体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全力配合和支持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安排资金238 亿元,加快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安排资金3.9  亿元,继续实施航线补贴、优惠票价补贴政策,加快民航事业发展。安排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1亿元,支持重点建设项目落地。支持加快补齐水、电、路、讯、网基础设施短板。

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持续加强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安排资金109.2亿元、增长21.8%,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安排资金102.8亿元、增长17.7%,支持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高原草业发展、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利发展改革、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打牢农牧业现代化基础。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8亿元,增强农牧业抗风险能力。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推进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培育壮大高原特色产业。完善特色优势产业财政支持政策,引导市县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夯实财源税基。高标准建设一批青稞、牦牛等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推动藏医药产业扩量提质增效。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助力提升“冬游西藏”“文创西藏”品牌影响力。支持发展边贸物流产业,加强边民互市贸易区、边贸市场、边贸点建设。支持清洁能源产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数字产业发展。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安排资金2.8亿元,支持前沿技术和高原适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力度,加强创新平台、双创载体建设。支持拉萨青藏高原科学研究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科学技术普及,支持开展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行动。

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资金分配使用流程,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对象、直接惠企利民。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安排资金3亿元,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安排资金1.74亿元,推进地球第三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

着力提高就业质量。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9.8亿元。坚持市场化方向,落实好扶持奖励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自主创业。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强化困难群众就业援助,扎实抓好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安排教育事业费268.4亿元、增长13.5%。落实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经费标准年生均提高240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西藏班。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实施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政策,培养更多专业技能型实用人才。支持创建100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和78所学校集中供暖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

着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645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05元。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巩固拓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成果。实施先天性心脏病、大骨节病救治行动和遏制肺结核行动。推进实施妇女“两癌”筛查救治,开展13-14岁在校女生HPV  疫苗、60岁以上老年人及在校中小学生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支持自治区医院建成投用。推动构建覆盖全区的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支持普及推广健康茶。

着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深入推进文化“润边”,实施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加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建强基层文化阵地。推进农牧区新一代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户户通”。支持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和利用,做好非遗申报工作。加大体育场(馆)社会开放支持力度,办好第十三届全区运动会暨第五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215  元。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11120元、5160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提高200元。

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程。支持实施5500户棚户区改造、3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一批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安排资金28亿元,支持加快干部休养基地建设。支持援藏干部公寓设备配备。

3. 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确保生态环境良好。

支持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安排资金61.7亿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大力推进拉萨南北山绿化,深入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和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6.7亿元,全面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节能减排,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支持做好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实施生态富民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完善森林、湿地、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符合政策的新增公益林纳入国家补偿范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生态就业岗位补贴政策。支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支持发展碳汇经济。

4. 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边防建设,研究出台财政支持边境建设一揽子政策,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9.6亿元,健全边民补助动态调整机制,探索边境抵边一线农牧民逐步转为“职业边民”的办法措施,加大边境地区产业扶持力度,推动物防技防建设。加快推进抵边搬迁和边境村镇建设,补齐边境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制定边境地区群众教育、医疗、就业等特殊优惠政策,吸引腹心地区、极高海拔地区群众重点向边境一线转移,鼓励区外有意愿的群众跨省向边境一线搬迁,推进人口抵边安居。实施海拔3500米以上县城乡镇供氧工程。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 (四)2022年预算收支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收入总量2849.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5.6%。其中,地方收入208.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中央补助1761.4亿元,一般债务收入2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5.9亿元,调入资金6.7亿元,上年结转544.4亿元。支出总量2849.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5.6%。收支平衡。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2136.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7%。其中,地方收入26.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中央补助1761.4亿元,一般债务收入2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亿元,调入资金0.7亿元,上年结转206亿元。支出总量2136.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7%。其中,用于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的支出641亿元;安排自治区本级预备费16亿元;安排对地市补助1251.6亿元,增长31%;安排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2亿元;上年结转支出206亿元,执行中分解下达部门、地市。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收入总量94.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3%。其中,地方收入45.5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7%;中央补助4.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6亿元,上年结转38.5亿元。支出总量94.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3%。收支平衡。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15.1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2%。其中,地方收入2.6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8%;中央补助4.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6亿元,上年结转1.8亿元。支出总量15.1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2%。其中,用于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的支出5.2亿元;安排对地市补助2.1亿元,增长78.2%;安排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亿元;上年结转支出1.8  亿元,执行中分解下达部门、地市。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收入总量7.2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0.3%。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5.5亿元,上年结转1.7亿元。支出总量7.2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0.3%,其中调出资金1.7亿元。收支平衡。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3.5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5.5%。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2.5  亿元,上年结转1亿元。支出总量3.5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5.5%,其中调出资金0.7  亿元。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56.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04.5亿元,财政补贴、利息等其他收入51.9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6.2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余4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6.9亿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是地市预算由地市负责编制,本报告中全区收支安排均为自治区财政初步汇总数。二是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27亿元(一般债务21亿元,专项债务6亿元),下达2021年剩余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亿元,已分别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目前正在开展债券前期准备工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将在执行中向人大报告。三是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已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

# 三、推进2022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 (一)深入统筹推进绩效预算、零基预算、预算管理一体化“2+1”财政管理改革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动形成财政、审计、用钱单位多方联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创新评价方式方法,加强绩效外部评价。加强重大财政政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的有效衔接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零基预算理念运用。以项目库为基础改进预算编制,按照轻重缓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评估现有支出政策,清理退出到期和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严控新增项目。严禁自行出台增支政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节约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广预算管理一体化。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为引领,夯实项目库和业务管理“两个基础”,全区统一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编制,办理支付业务,实现预算管理、上下级财政、政府和部门单位预算“三个贯通”。

## (二)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

落实已出台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足额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合理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研究建立“以奖代补”税收返还机制。

## (三)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严格项目入库审核,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结果运用。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

## (四)加强风险防控

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加强与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梳理项目资金需求,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把项目做精做细做实,努力做到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拉动有效投资。夯实部门和单位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坚决禁止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严肃问责,开展地市级隐性债务清零试点。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加大财力向基层倾斜,加强运行监控,合理调度资金,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发问题。指导基层财政统筹好各类支出安排,稳妥消化暂付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 (五)严肃财经纪律

对财经纪律始终保持敬畏,一切按照制度和规矩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国家统一的财税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把既定要做的工作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不甩“硬缺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控频繁多头追加预算,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真抓真管,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 (六)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预算审查监督职权。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实施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打造“阳光财政”,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自治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朝着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目标,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数据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点击查看预算详情:
> http://www.xizang.gov.cn/zwgk/xxgk_424/zxxxgk/202201/W020220126592992964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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