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成立半年 26位专家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作为鉴定委员会专家的著名编剧汪海林解释,如果是文字抄文字,法律有明确规定,超过多少字算抄袭,比较容易判断,“但影视版权纠纷中,非法改编的案子比比皆是,需要专家判定,比如琼瑶诉于正抄袭的案子,两者的戏、台词、人物并不同,要从戏剧功能上去判断存在抄袭,法官就评判不了。他介绍,鉴定委员会接手案子后,由专业...
由14位法学专家和12位文学艺术界专家组成的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已经成立半年了。
原标题: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成立半年,编剧刘和平借“秋交会”发声——已开始接案子,未来会有示范意义
2017秋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现场
为期三天的2017秋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简称“秋交会”)正在北京会议中心进行。今年的“秋交会”,除了和往年一样进行电视剧业务的洽谈,还迎来了一个时间节点:由14位法学专家和12位文学艺术界专家组成的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已经成立半年了。
本次交易会的开幕论坛,来自法律学界、业界,以及电视圈的业内人士重点探讨的话题是影视著作权纠纷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对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发挥的作用,其常务副会长、著名编剧刘和平底气十足:“鉴定委员会目前已经开始接案子,但不会盲目地接很多案子,我们接的案子未来会有示范意义,对未来的司法实践有指导意义。”
在影视大IP盛行的当下,著作权的归属意味着名和利,因此相关纠纷近年来呈现井喷式增长。去年底的热播剧《锦绣未央》涉嫌抄袭200多本小说;今年3月份伴随《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热播,原著小说被指抄袭《桃花债》;随后,湖南卫视的热播剧《楚乔传》也被指抄袭《九州缥缈录》和《斛珠夫人》;今年8月,网络作家“匪我思存”指责流潋紫的网络小说《甄嬛传》和《如懿传》均涉嫌抄袭自己的作品……影视著作权纠纷的口水仗一直不断,但真正诉诸法律的屈指可数,最终的是非曲直往往不了了之。
纵观近年各地法院审理的著作权案件,影视类著作权案件常年位居首位。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苏泽林介绍,这类案件不仅数量大、占比高,而且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有关剧本抄袭,剧与剧之间抄袭的认定,以及独创性、唯一性、表达等问题的认定,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更给法官增添了巨大的工作量。”刘和平笑言,委员会做的工作,就是在法律忙不过来时,追寻事实背后的实质真相,“因为创作有规律,真正搞创作的人知道,是自己的劳动成果还是剽窃的,我们一比对,八九不离十。”
事实上,抄袭鉴定的活儿,非常有技术含量,必须由专业人士来操作。作为鉴定委员会专家的著名编剧汪海林解释,如果是文字抄文字,法律有明确规定,超过多少字算抄袭,比较容易判断,“但影视版权纠纷中,非法改编的案子比比皆是,需要专家判定,比如琼瑶诉于正抄袭的案子,两者的戏、台词、人物并不同,要从戏剧功能上去判断存在抄袭,法官就评判不了。”
刘和平对打击抄袭的信心,来自当前鉴定委员会相对充足的人力资源,用他的话说就是“架子已经搭起来了”。除了由26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鉴定委员会还设置了四个常设的处室,即法务室、鉴定室、疑难案件研究室和复核室。他介绍,鉴定委员会接手案子后,由专业编剧来做第一遍比对鉴定,初步意见出来后,随即抽取相应的专家,比如中戏、北影戏文系主任,影视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著作权方面的学者,以及资深知识产权的法官,进行第二遍比对审查,看第一轮比对是否客观,“一旦取得共识,就提交法院,作为审判的主要依据。”
对于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刘和平强调“一定要专业和客观”,因为“这牵涉到行业规则和健康发展”。因为鉴定过程费时费力,作为非盈利机构的鉴定委员会,在鉴定费用收取上,参照了中国版权中心接受鉴定的标准。来自政府部门的支持给委员会的日常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持,刘和平介绍,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供了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经费,并安排了办公地点。
不过,当前的困局是,维权成本太高,侵权成本又太低。大多数涉嫌抄袭的作品并不怕判决,在几亿元的影视版权费用面前,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赔偿只是九牛一毛。2014年,琼瑶诉于正抄袭,最终琼瑶胜诉并获赔500万元。琼瑶曾在胜诉后感叹:“虽然赢了,却耗去了两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侵权者的抄袭作品不仅播映完毕,网络版和海外版都已纷纷播出,不法所得早已收入囊中。作为该案的专家辅助人的汪海林直言:“于正不到一星期就把500万元打过来了,但至今没有道歉。不道歉,他的粉丝就会认为他只是输了官司,年轻的编剧就会学他,问题的严重性就在这儿。”
编辑: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