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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行业挂牌新三板需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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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即下发通知,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涉及挂牌新三板事项的,要事先经过申报审批,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则要停牌补办相关手续。

随着行业资源整合的加速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吸引力的增强,各类新媒体公司纷纷抢滩新三板。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即下发通知,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涉及挂牌新三板事项的,要事先经过申报审批,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则要停牌补办相关手续。

原标题:网络视听行业监管从严挂牌新三板需有证

北方新媒的一纸股份暂停转让公告,迅速引起传媒业关注。据公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参与新三板挂牌的,应事先向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后者审核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后,方可在新三板挂牌;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则要停牌补办相关手续。

随着行业资源整合的加速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吸引力的增强,各类新媒体公司纷纷抢滩新三板。而与此同时,面对新媒介、新业态的“野蛮生长”,相关职能部门也快速出手,填补监管空白。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即下发通知,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涉及挂牌新三板事项的,要事先经过申报审批,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则要停牌补办相关手续。

已挂牌企业要补办手续

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北方新媒7月15日的一纸公告,迅速引起传媒业关注。公告称,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6]46号)的要求,公司自7月18日起暂停转让,在重新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后,方可恢复转让。

据了解,上述《通知》中明确要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参与新三板挂牌的,应事先向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后者审核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后,方可在新三板挂牌。已在新三板挂牌的,应按《通知》要求重新履行申报审批手续,且在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前,应暂停其股份交易。

除北方新媒外,国内首家登陆新三板的社区网络企业凯迪网络7月14日也公告表示,公司正在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积极推进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申报审批手续,相关审批目前仍在进行中。

深耕“三网融合”多年的行业专家吴纯勇表示,目前,基于固定宽带及移动互联网的各种应用和业态层出不穷。而作为代表性新兴业务及应用之一的网络视频行业,在迅速崛起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管机构为此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与政策。

他认为,上述《通知》约束的对象主要是与网络视听节目相关的新三板(已挂牌及拟挂牌)企业,《通知》中不仅再次强调了相关持证机构需具备的能力,如企业持续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能力、对于持股比例的控制能力、积极开展行业自律的能力等,更体现出职能部门已充分意识到对新媒体领域监管的紧迫性、特殊性。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内部人士也表示,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一直是工作重点,尤其希望那些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能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谨对待挂牌新三板等相关事项。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通知》是在职权范围内规范行业发展,应该不会造成巨大的连锁反应。

颁证条件简单审批程序严格

有行业专家对记者表示,其实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不困难,满足以下硬性条件即可申请: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拥有完善的技术、内容团队及合法的视音频内容等。另外,从申报到获得批准,时间大约在20天到40天左右。

据统计,截至2016年7月,全国已有近600余家传媒机构、科技公司、互联网企业等获得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必备条件看上去简单,整个审批过程却极为严格,在数以万计的新媒体企业前赴后继之时,这块“金字招牌”一直热得发烫。对于仍未申办许可证的企业来说,较高的不确定性也使得相关公司的未来发展存在一定变数。

另通过专业网站查询,记者还发现多家新三板公司的许可证有效期早已到期,或将面临续证换发问题。除上述已停牌并公告的公司外,上海国资委控股的东方网、南京报业集团旗下的龙虎网、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旗下的荆楚网、辽宁日报传媒集团旗下的北国传媒、济南日报传媒集团旗下的舜网传媒、江西日报社旗下的大江传媒或也将受到该政策的影响。

吴纯勇表示,2007年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规定,相应的持证机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在该《规定》实施前已获广电总局批准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可免除续办审批手续。

由此,续办是大概率事件,只要在过去几年的经营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续证并不难。那些仍未续办的挂牌企业,不论由于何种原因或仅是未及时公告,其规范性都有待加强。

此外,如厦门华亿传媒目前也没有相应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但其第一大股东厦门日报社却已拥有。领航传媒的情况也是如此,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电视台拥有该许可证。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此类证书是授予独立的网站和域名,母公司及子公司不可同时共享。

编辑:yv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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