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類中心(亞太地區)
全文约1247字,
阅读需要4分钟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是根據中國政府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署的協議,於2012年2月22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成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國際機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類中心。
##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是根據中國政府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署的協議,於2012年2月22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成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國際機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類中心。 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支持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的區域性和國際性組織與協調機構,該中心通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的國際培訓,積極搭建區域性及國際性交流與合作平台,參與實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針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締約國開展的履約能力建設戰略,為亞太地區乃至全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做出貢獻。 ### 該中心職能包括: 一、組織長期和短期培訓課程,並就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的相關課題開展課堂和田野培訓; 二、動員國際、中國專家以及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具有專長的科技類非政府組織人員,擔任培訓活動的講師和顧問; 三、與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機構,特別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支持的二類機構開展國際性、地區性合作。 > 相關鏈接:[http://www.crihap.cn/](http://www.crihap.cn/) ##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研究中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研究中心於2011年成立於日本,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類中心,為實現教科文組織的戰略目標作出貢獻,同時也是日本國立文化財研究所機構之一。該中心致力於促進《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及其實施,通過發起和組織亞太地區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和保護方法的研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 該中心職能包括: 一、發起和組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和保護方法的研究工作; 二、協助本地區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開展其他研究活動; 三、組織舉辦地區性的培訓活動和研討會,重點關注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措施、保護實踐和保護方法的研究工作; 四、鼓勵和協助本地區的年輕研究人員從事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目的的研究活動; 五、與活躍於本地區以及本地區以外的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區中心聯合開展工作; 六、引導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各相關機構開展合作,對本地區的發展中國家採取一對一的技術支持。 > 相關鏈接:[https://www.irci.jp/](https://www.irci.jp/) ##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信息和網絡中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信息和網絡中心於2011年成立於韓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類中心。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框架內,該中心通過建立信息系統和網絡程序,支持教科文組織在亞太地區48個成員國間的戰略計劃,最終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促進2030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 ### 該中心職能包括: 一、建立信息系統,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認定、存檔以及相關檔案文獻的保存和數字化,支持元數據標準的開發; 二、傳播在工作中積累的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信息性和宣傳性材料的相關數據,促進對包含在上述信息性材料當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創造者和傳承者知識產權的保護; 三、在相關社區、羣體和個人當中構建網絡以強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宣傳,在地區和國際層面組織公共活動和舉辦會議; 四、加強國際層面和地區層面的網絡建設,以便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信息與知識交流。 > 相關鏈接:[http://www.ichcap.org](http://www.ichcap.org/) > 來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研究中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信息和網絡中心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