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西遊》動畫網劇涉嫌侵權 出品方青青樹或成被告
本次起訴僅限於《狠西遊》動畫網劇,青青樹僅得到原作者《西遊後傳》電影和漫畫的兩個授權。
曾打造出國產動畫口碑之作《魁拔》出品方青青樹今日也惹上了官司。記者獲悉,由於涉及著作權侵權,神馬好玩互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將國產動畫《狠西遊》的出品方青青樹動漫科技有限公司和青草娛樂文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並提出要求:
1、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不得繼續傳播《狠西遊》動畫;2、要求被告賠償300萬元經濟損失;3、被告在騰訊影片上連續15天刊登致歉宣告;4、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訴訟書中認為,《西遊後傳》角色形象美術作品的原作者為藝術家何貴清。神馬好玩在2017年6月30日與何貴清先生簽訂了《著作權許可協議》,獲得《西遊後傳》在動漫、遊戲、衍生品三個商業領域的複製、改編、演藝和發行權,因此成為本案原告方。
神馬好玩董事長郭浩向記者透露,原作者曾將《西遊後傳》(《西遊後傳》在創作過程中曾短暫使用過《神獵》的名字)授權給青青樹做電影,"青青樹並沒做該電影,而去做了漫畫專案,名字是《狠西遊》,但主要角色、人物關係都是從《西遊後傳》裡拿走的。隨後青青樹又擅自做了《狠西遊》的動畫網劇和遊戲,主角造型同樣是使用了《西遊後傳》的角色設計。"
"本次起訴僅限於《狠西遊》動畫網劇",郭浩表示,青青樹僅得到原作者《西遊後傳》電影和漫畫的兩個授權,"未曾通知作者本人更未得到本人許可,就擅自把授權內容挪用到青青樹的《狠西遊》動畫網劇中"。
附本案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涉及的《西遊後傳》角色形象美術作品(以下簡稱"本案作品"),由何貴清先生創作並享有著作權。經許可,原告對上述作品享有以獨佔許可權,在動漫、遊戲等商業領域,享有複製、改編、演繹、發行、資訊網路傳播權等權利
首先,案外人何貴清先生是《西遊後傳》角色形象美術作品的作者和著作權人。
何貴清先生師從設計大師吳冠英教授,是中國夢組委會執行副主任、"中國夢"主題藝術創作總監、仙山神猴吉祥物主創、中國知名藝術家。他歷時數載創作了一系列名為《西遊後傳》的角色形象,包括孫悟空、唐僧、豬八戒、沙僧、二郎神,等等。何貴清先生對上述作品擁有"國作登字-2016-F-00337964"號《作品登記證書》。
穿現代服裝的孫悟空
穿百衲衣的時尚唐僧
穿風衣的帥氣豬八戒
穿風衣戴眼鏡的沙僧
何貴清先生曾與被告北京青青樹動漫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西遊後傳>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許可被告北京青青樹動漫科技有限公司將本案作品改編拍攝為電影。在上述合同中,被告北京青青樹動漫科技有限公司認可何貴清先生是上述作品的著作權人,享有完整的著作權權利。
第二,何貴清先生以獨佔許可的方式,許可原告在動漫、遊戲等商業領域,行使本案作品的複製、改編、演繹、發行、資訊網路傳播權等權利
原告與何貴清先生簽訂有《著作權許可協議》。根據該協議,原告獲得本案作品在動漫、遊戲、衍生品三個商業領域的複製、改編、演繹、發行權。同時,根據上述協議,原告有權以自己的名義,針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二、兩被告實施了侵犯原告著作權的行為
兩被告未經許可授權,在創作者先後兩次發律師函給被告一之後,仍多次侵犯著作權,並故意將本案美術作品複製、改編、發行為《狠西遊》動畫短片,並在騰訊影片網站傳播,給原告造成巨大損失。
《狠西遊》動畫片以西遊記為故事背景和主題,本案作品中的孫悟空等角色,作為西遊記故事的主要人物,是《狠西遊》動畫片的靈魂人物。經比對,《狠西遊》中的主要人物角色,均系複製何貴清先生的上述美術作品。
《狠西遊》中孫悟空角色出現的畫面
兩被告系關聯公司,構成共同侵權。侵權行為的分工方面,被告一北京青青樹動漫科技有限公司是《狠西遊》動畫片的製作人,被告二北京青草娛樂文化有限公司是《狠西遊》動畫片的出品人。兩被告構成共同侵權,應承擔連帶責任。
三、兩被告透過侵權行為獲利巨大,給原告造成巨大損失,應承擔法律責任
兩被告透過侵權行為獲利巨大,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其中,《狠西遊》系列動畫在騰訊影片網站獲得超過1.7億次的播放量,在動漫中的播放量名列前茅。騰訊影片上在每集《狠西遊》動畫正片播出之前,均有一分鐘時長的廣告,共有20集,結合1.7億次的播放量,兩被告透過廣告收益巨大。
綜上,兩被告未經授權,將本案作品複製、改編、並在網路上播出的行為,已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侵犯。兩被告應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綜合考慮被告侵權的損害程度,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花費的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等在內的實際支出,原告訴請被告承擔侵權賠償金人民幣300萬元,同時原告保留基於新發現和新產生的證據進一步追加賠償金額的權利。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神馬好玩互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代理人:張海若 李海娟
北京市聯德律師事務所
2017年7月4日
編輯:xiong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