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經國務院同意,調整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督促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協調解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文化和旅遊部、中央統戰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民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廣電總局、體育總局、中國社科院、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文物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等20個部門組成,文化和旅遊部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文化和旅遊部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文化和旅遊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文化和旅遊部,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聯席會議副召集人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體事項時,可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召開專題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地方和專家參加。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並印發有關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關問題,主動做好相關工作;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並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 胡和平 文化和旅遊部部長
副召集人: 饒權 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
成員: 王作安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牛一兵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連維良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學軍 教育部副部長
張雨東 科技部副部長
王江平 工業和資訊化部副部長
郭衛平 國家民委副主任
歐文漢 財政部部長助理
陳塵肇 國家自然資源副總督察(專職)
黃 豔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劉煥鑫 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國家鄉村振興局局長
王炳南 商務部副部長
楊小偉 廣電總局副局長
楊 寧 體育總局副局長
姜 輝 中國社科院副院長
關 強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
秦懷金 國家中醫藥局副局長
何志敏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副局長
原文連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2/17/content_56741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