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時代”電影微博營銷如何繞行法律雷池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這是一個“微時代”。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這是一個“微時代”。

隨著微博、微信等網路社互動動平臺的流行,電影、電視等利用微博進行營銷的重要性也越發凸顯。前有《讓子彈飛》掀起“讓子彈飛一會兒”的熱評狂潮、《致青春》引發“有一種感情叫趙薇黃曉明”的懷舊浪潮,後有郭敬明分批發劇照推廣《小時代》、韓寒微博一一曝光《後會無期》演員資訊。“微時代”為電影的營銷提供了更多的機遇,同時也提出了更多的挑戰。在微博營銷中,到底有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如何繞行法律雷池、不踩法律的紅線呢?

使用微博賬號進行宣傳推廣等營銷活動的常見方式有原創微博撰寫、熱點微博轉發、微博話題討論、投票PK、微博直播、派送禮品等。而在這些方式中,可能會產生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法律風險。

當官方微博營銷中出現哪些元素,就有可能踩到法律的雷區呢?首先是文字方面。很多微博營銷會使用大段的文字,透過釋出他人的文章來提高影視劇的知名度——俗稱「軟文」,而在這些引用中,如果沒有獲得被引用方的授權,就會涉及到侵權問題。不光是影視官方微博,一些新媒體和新媒體類APP在開發的時候也要處理文字作品版權的問題。

其次是微博中使用的影象。互動PS是提高關注度和轉發率的常用招數,而這些圖片是否取得版權?更有的情況下,惡搞明星/網路紅人頭像可以讓一個人一夜爆火,但也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權的問題。在微博營銷中,還有攝影作品、包含商標的圖片也需要特別注意。此外,對於一些設計師常用字型,如果官方宣告有版權保護限制,隨意使用就會引發侵權。

再次是影片的使用。影視營銷影片物料中如果包含了音樂、影象和從別的地方剪輯的特定影片段落,是否都經過了授權?

最後是微博互動方面。微博平臺是公共場所,透過話題炒作、營銷引導可以引發全民討論和話題效應,但其中的語言尺度具有不確定性,一旦出現謠言、虛假資訊和汙言穢語,就很容易引發話題下的爭吵。而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可能構成誹謗罪。因此,透過建立話題的方式進行微博營銷還需要注意防範誹謗言論和虛假資訊。

既然微博營銷會出現以上的法律問題,那麼透過哪些方法可以進行規避呢?

第一是獲得許可、取得授權。主要的方式是簽訂授權合同,並向權利人支付一定的報酬。合同內容必須清楚明白,註明權利人授權的內容和事項以及被授權人的使用方式。第二是使用自有素材和物料。如電影的劇照,已簽約明星的照片和其授權的事項等。第三就是進行原創,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如邀請專業人士進行影象、文字的設計以及音樂的創作等(當然這也是有成本的)。萬萬不得已,沒法取得授權,還可以轉發他人微博來規避自己的侵權風險,有一些惡搞影片可能存在引用他人音樂、圖片不完全授權等問題,但如果是個人上傳,官方微博轉發推廣,就可以為營銷公司或者製片公司規避這樣的風險——當然,也會引來另一個風險,一旦相關版權所有者通知影片網站,影片網站很可能對這樣的影片下架處理,又起不到營銷效果了。

所以呢,電影營銷雖然是一個考察創意的行業,也一天比一天做得好。但隨著電影營銷的花哨越來越多,官方微博成為影視製片公司的又一「出頭鳥」,稍微不注意,就有折翼的風險,所以合規這件事兒,咱們還是注意一下為好。